 | | | <<苗栗縣100年度協會「理事長盃」慢速壘球錦標賽>>--苗栗縣苗栗縣慢速壘球協會--2011/1/14 苗栗縣慢速壘球協會
舉辦『100年度協會「理事長盃」慢速壘球錦標賽』簡章
一、 主 旨:1. 為響應政府推廣全民體育運動,倍增體育運動人口,促進全民強健體魄。
2. 以球會友,發揚慢壘「健康」、「快樂」、「友誼」、「清新」之精神於社會。
二、 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、苗栗縣政府、苗栗縣議會、苗栗市公所、苗栗市民代表會。
三、 主(承)辦單位:苗栗縣立體育場、苗栗縣體育總會、苗栗縣慢速壘球協會
四、 贊助單位: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、苗栗市公所、台灣中油(股)公司探採事業部、台灣電力(股)公司苗栗營業處。
五、 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徐耀昌、康世儒服務處;縣議長游忠鈿、縣議員賴源順、詹運喜、李文斌、鄭碧玉、張太陽、鄭秋風、韓茂賢服務處;苗栗縣政府教育處、建設處;苗栗市長邱炳坤服務處;苗栗市民代表會主席賴桂煖、副主席江善苗服務處。
六、 比賽日期:100年03月06日健康組與友誼組預賽、03月13日快樂組與清新組預賽、20日健康組與友誼組複、決賽、27日快樂組與清新組複、決賽。
※本次比賽歡迎縣內、外球隊踴躍報名,共襄盛舉(大會贈予精美紀念品乙份)。
七、 開幕典禮:100年03月06日(星期日)上午10:00假大倫國中預定地「簡易棒壘球場」舉行,每隊派8位球員參加,並穿著整齊隊服及攜帶隊旗;為表示對大會之尊重,凡未達五員或未參加者,則沒收其保證金或追繳,充當本次活動之經費,不得異議(縣外球隊不在此限)。【凡參加開幕之球員大會頒發精美紀念品乙份】
八、 報名日期:1.即日起至100年02月17日(星期四)下午17:00為止,以完成報名程序優先順序,額滿截止。
2.本會儘可能安排適當賽程,但經網站公佈後,將不得變更(報名表可註明本隊因幾月幾日參加某項比賽,請勿安排賽程)。
九、 報名資格:1.球員應經公私立綜合醫院檢查,並認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。
2.有心血管疾病或不適合運動者,請勿報名。
十、 領隊會議:1. 日期:100年02月19日(星期六) 時間:下午19:30
2. 地點:苗栗市北苗里站後南路16號 (大象牛排館後面) 037-377431
3. 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,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。
十一、活動地點:大倫國中預定地簡易棒壘球場、苗栗縣立體育場、苗栗縣玉清慢速壘球場。
十二、比賽分組:健康組、快樂組、友誼組、清新組。
十三、比賽賽制:賽程將視參賽隊數而排訂,於領隊會議時定案,並進行抽籤。
十四、競賽規則: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頒佈2011~2013年之最新慢速壘球規則。
十五、活動經費:報名費NT$1,500元和保證金NT$1,000元,共計NT$2,500元請匯入
銀行:台灣銀行苗栗分行004-0299 戶名:苗栗縣慢速壘球協會
帳號:02900112565-9
匯款人請註明球隊隊名和姓名,並將收據(明細表)連同報名表,以郵寄或傳真到報名處確認。
※保證金將於各隊賽完全程後,攜帶協會【憑】收據向大會無息領回。
※『凡未達五人參加開幕典禮或判奪權比賽之球隊,將沒收其保證金或追繳』。
十六、報名地點:請向「苗栗縣慢速壘球協會」報名
會址:苗栗市玉清里玉興西街8號
聯絡電話:0932-068110;0912-693143傳真:037-375142;371836
E-mail:k693143@yahoo.com.tw 或Jing_ing990927@yahoo.com.tw (總幹事黃昌源)
十七、獎勵辦法:1.團體獎各組前三名頒發冠軍、亞軍、季軍獎盃(牌)及獎品。
2.個人獎各組頒最佳打擊獎第一、二名(由冠、亞軍各產生乙名)與MVP獎和最佳教練獎(由冠軍隊產生)。
3.凡參加開幕與比賽之球隊,贈送礦泉水乙箱。
十八、附註報名注意事項:
1.各隊應確實為球員投保意外險,球賽中發生(運動傷害)之危險,須由各隊自行負責。
2.因投保關係,各隊報名之球員,應於報名表格內,填寫姓名、出生日期和身份證字號【資料未填寫齊全者,將不登錄在秩序冊球員名單中】。
3.凡跨隊或跨組報名之球員(即重複名單者),經查屬實者,本會將取消該員之參賽資格。(將不登錄在秩序冊球員名單中,敬請教練和球員注意)。
4.報名人數每隊以20人為限,凡超過限制人數者,本會依報名表號碼或由左而右和由上而下之順序登錄秩序冊中。(特別說明)
5.凡各隊之領隊、經理、教練為球員者,須登錄至球員名單中,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。
6.在報名截止時,報名表及費用未繳齊之球隊(即未完成報名程序者)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(本會不另行通知)。【敬請各隊注意】
7.凡完成報名程序之球隊,因故無法如期參賽時,大會將不退其任何費用,充當本次活動之經費。
8.出賽時必須攜帶大會所認可之有效證件(如身份證、護照、健保卡)正本備查。
9.凡提出檢舉查核身份時:(1)須先由提出方,出示上場人員證件交由大會覆核。(2)若無誤即申訴成功,方可請被檢舉方,出示證件查核。(3)若有誤即申訴失敗,隨即恢復比賽 (時間照算)。(4)若查核有誤者,則判定「奪權比賽」,並沒收其保證金。
10.每次比賽各組前三名與後三名之球隊,作為本會下次比賽升、降組別之參考。
11.各隊出賽時間和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,請自行上『苗栗縣慢速壘球協會』網站參閱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mis950 (網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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